自公元一八四八年二月,马克思、恩格斯的伟大著作《宣言》问世以来,人,则向世界庄严宣布,要消灭私有制和私有财产,要实现。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在解体和剧变之前,消灭了私有制和私有财产,仅有生活资产或资料。然而至今,社会主义制度,在其上述国家里已经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完全的资本主义制度。现如今,除中国、朝鲜、古巴、越南等外,世界上现存的各国“”,也都生存在“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的资本主义制度之中。
公元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国领导中国人民,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样消灭了私有制和私有财产(仅有生活资产或资料),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然而,一九七八年,中国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经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以法律的形式,允许、承认、保护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的存在,这中间还包括生活和生产资料/资本。中国党员本身,也同样允许合法拥有私有财产。不仅如此,还允许资本家等加入中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之间的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一起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一起发展,是我们党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伟大创举。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这样做,是否意味着对“理想”的背叛?是否意味着“资本主义”的复辟呢?
对于以上问题,不仅是世界上其他几个国家的“人”,而且更是“中国人”,需要回答的一个“根本性”和“本质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为什么要消灭“私有制和私有财产”,现实“理想”的“人”,即“中国人”,却要在现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允许、承认、保护私有制和私有财产呢?!
理由是:我们现在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正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着“理想”境界迈进,这将是一个“漫长的”道路。在这条路上,“人”需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市场经济”理念和实际运用、运行和操作模式,以此,来“激发”、“激励”人们的积极性,来创造“财富”,并且要求、约束其社会成员“合情、合理、合法”地占有“财富”——私有财产。这样才可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才能有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行进的“动力之源”;才能有迈向“道路”的“物质基础”。同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前提下,给“私有财产和私有制”留有一个可控的空间。
为了更形象地说明问题,举一个极其典型生动的孵化小鸡例子:在雌鸡孵化小鸡的过程中,鸡蛋中“蛋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它供给孵化中小鸡生长的养分营养,随着胚胎的发育,小鸡不断地从“蛋黄”中吸收营养成分,小鸡在一天天的长大,“蛋黄”在一天天的变小,直至被小鸡全部吸收,于是小鸡变破壳而出了,一个全新的生命形态诞生了。假如没有“蛋黄”,小鸡将没有养分,将不能孵化发育,更不能破壳而出。在此“蛋黄”则好比是“私有财产”,也恰恰是因为有了“蛋黄”这个“私有财产”,才为小鸡的诞生提供了生命的能量。
以上极其形象的比喻: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私有财产”,就好比“蛋黄”,它是我们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行进时的“干粮”,将为这个“漫长的”道路上行进着的“单兵”(包括人在内),提供“原始动力”,面对“理想”,人在“社会主义道路”上,需要“市场经济”的“锅台炉灶”,用“私有财产”烹饪出的“干粮”,只有带上它,才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理想”境界迈进。
鉴于此,对上述理论突破,使得“人”能够名正言顺的、理直气壮的拥有“私有财产”。但是,拥有“私有财产”不是“人”追求的目标。我们人,带着“干粮”,走在社会主义通往的道路上,这是一个“私有财产”,由少数人占有,到大多数人占有;由一部分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过程;这是一个“私有财产”慢慢的变少,“公有财产”慢慢的变多的过程的。当“人”走完了“社会主义道路”,进入了“理想”境界时,我们“人”背负着“私有财产”之“干粮”的行囊,将如“蛋黄”一样空空如也。届时,人们创造的“社会财富”,将应有尽有、按需分配。任何人将不再需要占有“私有财产”。“社会财富”就像“阳光”、“空气”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使得任何人都没有了占有“私有财产”的欲望。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中国人,虽然允许、承认、保护“私有财产和私有制”,但是我们党则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都要严格遵照党纪和法律,合理合法地获得个人的“私有财产”,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同时,在全社会提倡追求公平、正义,追求与实现广大人民的“共同富裕”。反对腐败永远在路上,是一个长期的、艰苦卓绝的过程。
所以说,为何需要彻底消灭“私有制和私有财产”,以现实“理想”为宏伟目标的“人”,却要允许、承认、保护私有制和私有财产呢?!最简洁明了的终极答案是:人,中国人,将“私有财产”作为“干粮”,背负着它,艰苦卓绝地跋涉在通往“理想”境界的“社会主义”大道上。在到达“”境界的目的地之前,我们“人”需要“干粮”!这就是中国“干粮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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