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querynum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www.100jsrc.com/inc/func.php on line 1413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database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www.100jsrc.com/inc/func.php on line 1414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Stmt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www.100jsrc.com/inc/func.php on line 1453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Sql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www.100jsrc.com/inc/func.php on line 1454
烟台市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建设行动方案(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_爱游戏电竞_爱游戏电竞-爱游戏官网进入-爱游戏网址登录
  1. 首页 > 新闻中心 > 爱游戏电竞

烟台市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建设行动方案(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日期:2025-01-18  作者: 爱游戏电竞 点击数:1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建设部署要求,深入推动美丽烟台建设,以美丽河湖、美丽烟台建设为重要契机,把“打造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作为烟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定位,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亲临山东、视察烟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烟台样板”、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的总目标,以美丽烟台建设为牵引,把“打造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全面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深入实施美丽烟台“绿+”“青+”“蓝+”“紫+”“金+”五色战略,打造发掘最美典型,奋进绿色低碳、清洁美丽的生态之城,以高水平的最美生态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打造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

  到2027年,美丽烟台建设成效显著,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形成肉眼可见、广为人知的优势。

  到2035年,美丽烟台基本建成,烟台市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北方形成压倒性优势。

  1.构建现代低碳能源体系。逐渐完备“核、风、光、氢、储、LNG”协同发展的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中国北方清洁能源中心”。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动核电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全链条发展。打造海阳、牟平、蓬莱、龙口等海上风电基地,探索建设“风光储一体化”海洋能源综合示范风场。推进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打造规模化光伏基地。推进氢能创新应用,拓展多元化制氢渠道。积极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氢能船舶、智能化家用和公共建筑用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列装置等应用示范、供氢管网应用示范。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2.提振绿色发展产业动能。培育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十六个重点产业链为引领,做长做大做强产业链。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速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融合化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提高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绿色循环化水平,持续打造生态园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全力发展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

  3.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快推进产业、能源、城市、社会全方面绿色低碳转型,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示范城市。加快建设长岛国际零碳岛。大力推行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实施支线铁路进港入园工程。加强新能源车船推广。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开展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项目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碳排放影响评价。编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探索开展甲烷等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稳步推进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热情参加全国碳市场建设。

  4.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构建“一心、两带、五廊、多节点”的市域生态空间结构。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城镇体系格局,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和海洋、海岸带国土空间管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制度。

  5.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快速推进“两高”行业能效水平改造提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推进城市低碳智慧供用能系统建设。加强农业、工业、城镇等重点领域节水,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城镇再生水、矿坑尾水等再生水利用,推进海水淡化水配置利用。开展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全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完善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6.协同治理呈现美丽蓝天。建立健全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体系。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快实施城市低碳清洁供暖。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强餐饮油烟、扬尘源等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排放监管。落实大气污染区域协同防治,热情参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

  7.三水统筹实现人水和谐。优化非常规水资源梯级、安全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优化健康城水网络格局,构筑“两干五库七脉支撑、三区五源五水统筹”的全市现代水网格局。深化水环境治理,完善水环境治理支撑体系,以大沽夹河为重点,推进市区水务一体化整合,完善治水市级统筹机制。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深入推动“母亲河”全流域治理模式。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强化水生态保护,城市建成区有条件的地下河道恢复原貌。

  8.系统防控守护洁净沃土。推进土壤污染源头全防全控,有效切断土壤各类污染源,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快黄金冶炼尾渣综合处理研发技术进程,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选择耕地镉等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市,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与评估,对有污染的耕地要溯源制定断源措施。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复模式。

  9.加强海洋生态综合整治修复。持续推进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加大沿海城镇污水处理、渔港商港修造船厂、海水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力度,推动近海海域水质环境持续改善。建立健全市级赤潮、绿潮综合处置工作机制。构建整岛与局部区域保护相结合的海岛保护体系。严格岸线开发管控,每季度开展自然岸线动态监测。构建海岸带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立健全海岸带分类分段管控和海岸退缩线制度。构建海藻场和海草床,建设碳汇渔业实验区。发展“蓝色碳汇渔业”。

  10.全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一湾一策”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提质增效,梯次推进四十里湾、龙口岸段、蓬莱湾区、海阳岸段等美丽海湾建设工作,稳步实现美丽海湾建设全覆盖。持续实施“净滩行动”,开展海洋垃圾综合利用试点。不断的提高入海排污口监管水平,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碧海”“绿盾”专项执法、陆源直排海污染源综合执法等执法监管行动。持续改善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构建具有烟台特色的海洋文化景区、海洋文化产业。

  11.加快海洋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推进海洋牧场与智慧渔业、科学技术研发、科普教育等功能有机结合,打造海洋牧场示范之城。启动集生产、经营、科普、观光于一体的休闲渔业基地建设,打造养马岛、崆峒岛、芝罘岛、长岛的近海旅游岛链以及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高水平建设山东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建设中国海洋科技集团北方总部,加强第七代超深水钻井平台、深远海养殖、海上风电等关键装备研发生产,打造全球海工装备制造中心。有序开展龙口裕龙岛、万华蓬莱海水淡化项目示范,推进核心材料装备国产化。建设“透明海洋”,争创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城市。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12.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及其他生态重要区域保护。实行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力度。全方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力度。开展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快实施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和生态状况监测评估。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开展ECO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监测保护能力。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组织并且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逐步推动全域覆盖。建立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名单,开展长期动态监测。加大外来入侵物种管控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东亚—澳大利西亚”全球候鸟迁徙通道与候鸟停歇驿站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就地保护体系,推动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原地(异地)保存库工程。建设现代海洋牧场,修复重要物种栖息地,开展增殖放流。

  14.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做好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编制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全面摸清生态家底。在长岛、蓬莱、栖霞、福山、昆嵛山等地探索海洋、林业固碳增汇技术。提升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水平,持续扩大农林水产品区域品牌培育,打造公用母品牌和企业子品牌体系。探索林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权益交易机制,建立市级自然资源转用交易平台。

  15.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各区市推进大宗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支持建设大宗固态废料资源化利用园区,构建智能化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构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分类系统,推进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厨余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创建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村。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循环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合理地布局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着力建设一批“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学校”“无废社区”等一系列“无废细胞”示范亮点工程。

  16.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强化核与辐射应急、辐射安全管理、辐射环境监视测定等能力。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放射性污染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辐射防护、放射性监测和伴生放射性固态废料处置等工作。完善核与辐射应急物资储备。推进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信息化建设。

  17.加强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适应能力。推动适应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纳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政策体系,并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加强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监测预测预警和影响风险评估。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探索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融入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18.建立完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健全完善预防、预警、处置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推进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深入开展“清废行动”,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将新污染物治理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淘汰和限制措施,严格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落实环境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19.构建蓝绿共融的城市生态。推动形成“山耸城中、城随山转、海围城绕、城岛相映”的特色空间格局。构建城乡公园体系。植入社区口袋公园和街头绿地,实现绿地均衡化布局。连通城市慢行步道与林荫路系统,串联城乡公园、绿地广场,织补完善城乡绿色开敞空间网络。构建中心城区通风廊道。加强城市湿地和水生态修复。加强滨水滨岸亲水设施建设,营建高品质滨水空间。

  20.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给排水、环卫等环境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积极地推进国家噪声防治试点,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成果运用,强化实施监管。强化恶臭气体、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推动生态社区建设。组织并且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新建建筑全方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高品质住宅。

  21.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壮大烟台苹果、白羽肉鸡、海参、葡萄与葡萄酒等优势产业,放大莱阳梨、大樱桃、烟台甘薯等名优品牌价值。延伸农业加工链条,打造农业特色品牌。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强镇,提高农产品产出效率。推进食品产业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链条化建设。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强农业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水平。

  22.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全方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健全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深化拓展“三清一改”,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有机肥增量替代行动。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持续推动蓬莱区、招远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序推进泳汶河流域相关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保护和恢复乡村特色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集中连片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样板村。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持续开展市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工作。

  23.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生态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示范创建工作,面向社会开展专题宣传。编制地方性环境科普读物,推动将生态环境课程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基础教学体系。

  24.培育弘扬特色生态文化。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加强文化和自然双遗产保护,做好对民间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生态价值观的传承、弘扬、发展和保护。繁荣生态文学,健全生态文化创作机制。充分挖掘烟台世界级、国家级旅游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对外生态文化传播,提升烟台生态文化旅游影响力。高质量建设绿色生态旅游基地。

  25.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用能,积极创建美丽机关。积极动员企业未来的发展绿色采购、促进绿色销售,引导绿色消费和可持续消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发展绿色旅游,鼓励绿色出行。提升垃圾分类管理上的水准,推进烟台市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碳普惠体系建设与运营。

  26.健全多元参与行动体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建立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估制度,鼓励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加强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开展环境治理全民行动,引导公民履行环保义务,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建立有效的监控数据及信访、举报、舆情反映问题的处置后督查机制。

  27.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促进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与环评、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强化河长制、林长制。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8.强化政策激励保障机制。加强财政、科技、价格、金融等领域的政策协同。深入推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建设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交易市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绿色税收制度,落实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推进生态综合补偿,深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全力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

  29.创新智慧高效数字治理。高标准建设智慧城市,持续扩展丰富“烟台城市大脑”功能,打造“智慧+”应用场景。推进生态环境智慧化监管,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体系,加强对生态环境数据关联分析和挖掘应用,实现智慧化生态环境监管。探索建设固废智慧管理服务,推进烟台市“固废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积极引入“互联网+”固废处理企业。

  30.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支撑。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争创环保领域各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加强污染防治先进的技术遴选、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市场人才和配套产业人才引进制度。加强生态文明领域智库建设,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建立烟台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全市各级政府及市直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制定重点任务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清单化推进管理。

  (二)完善政策支持。加强各级财政预算与行动方案实施的衔接协调与经费保障,加大合乎条件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市级财政将烟台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项目纳入本级预算。加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烟台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的支持。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烟台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

  (三)加大监督管理。强化公众监督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动态监测烟台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情况,全面反映烟台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工作成效。建立以最美为目标导向的长效工作和评估调度机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需求新变化和行动方案评估情况,适时对指标、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动态调整。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多途径开展烟台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解读和宣传。及时总结并向社会公布烟台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创新性成果、重要举措和阶段成效,促进烟台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实践进展交流和经验举措推广。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方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建设美丽城市”。

  2020年,烟台市在全省率先组织并且开展美丽烟台建设研究工作,编制形成了《美丽烟台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下称《规划纲要》),并于2022年8月由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成为山东第一,也是北方第一个印发美丽建设规划的城市。《规划纲要》印发后,为推动规划任务落实落细,烟台市政府编制印发了项目化,清单化的《美丽烟台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每年对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评估。

  为全面贯彻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建设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高标准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烟台样板’,让碧海蓝天,青山秀水,鸟语花香的生态美景永驻烟台”以及关于“以美丽河湖,美丽烟台建设为重要契机,把‘打造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作为烟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定位,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化美丽城市建设,持续深入挖掘城市美丽特质,强化美丽建设示范引领,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区市及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立足于烟台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资源环境禀赋特色,基于生态城市建设的内涵要求,坚持立足于内,放眼于外,对标一流,体现特色,以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为总指引,研究构建最美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维度与指标体系,描绘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的中长期愿景,谋划实现目标愿景的八大行动,助力蓝图转化为施工图。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和2027年,2035年两个阶段目标。

  (二)具体任务。谋划了绿色低碳发展示范行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行动,现代海洋示范建设行动,ECO保护修复行动,生态环境安全守护行动,生态宜居城乡建设行动,全民共建共创共享行动和现代治理体系构建行动。

  1.绿色低碳发展示范行动。提出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提振绿色发展产业动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内容。

  2.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提出协同治理呈现美丽蓝天,三水统筹实现人水和谐,系统防控守护洁净沃土等内容。

  3.现代海洋示范建设行动。提出加强海洋生态综合整治修复,全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快海洋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等内容。

  4.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行动。提出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等内容。

  5.生态环境安全守护行动。提出快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加强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适应能力,建立完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等内容。

  6.生态宜居城乡建设行动。提出构建蓝绿共融的城市生态,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质,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等内容。

  7.全民共建共创共享行动。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弘扬特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健全多元参与行动体系等内容。

  8.现代治理体系构建行动。提出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政策激励保障机制,创新智慧高效数字治理,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支撑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加大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引导四方面保障措施。

  2024年7月17日至8月17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及建议。

  2024年8月2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在北京市组织召开《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院士、火箭军后勤科学技术研究所原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院士以及城市规划、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能源、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领域的8位高水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行动方案》进行论证,并同步邀请了法律专家参会。经论证,专家组认为《行动方案》制定主体、程序、内容均符合省市重大行政决定程序的有关要求;《行动方案》起草依据合法,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方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贯彻落实美丽山东建设战略部署,总体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主要行动具体可行,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协同推动烟台市高水平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纵深推进美丽烟台建设、打造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具备极其重大的支撑作用,都同意该文件通过论证。同时,针对主要行动提出8条意见建议。经研究,8条意见建议对逐渐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具有一定指导帮助,予以采纳,并在文件中予以补充、修改完善。

  2024年7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山东原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风险评估,形成了风险评估报告。报告通过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做分析,从总体上进行判断决策事项所面临的风险状况。报告在风险估计时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逐一从产生风险的原因、影响表现、风险分布、影响程度等维度对风险因素进行多维度的分析。报告认为决策事项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符合相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决策事项具有合法性;决策实施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对推动美丽烟台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具备极其重大意义,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决策事项具有合理性;决策事项结合烟台实际提出了建设北方最美生态城市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得到当地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决策时机较为成熟,决策事项具有可行性;《评估报告》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制定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较为可行,严格落实后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2024年12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专家认为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较为可控,预期风险为“低风险”等级的结论较为客观,从风险评估角度考虑,决策可行。

  2024年12月16日,《烟台市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建设行动方案》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2024年12月27日,《烟台市美丽中国先行区示范标杆建设行动方案》经市政府第18届8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